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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菜野果来源不明不得上餐桌

未知 2016-05-05 08:55
野菜野果来源不明不得上餐桌
时间:2016-05-05 03:06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胡丽娜)本月起,我省将进入旅游旺季。针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问题,本月起至10月,省食药监局与省旅游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排查和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范…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胡丽娜)本月起,我省将进入旅游旺季。针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问题,本月起至10月,省食药监局与省旅游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排查和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本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范围包括:全省旅游景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地方传统食品小吃店等。检查重点内容涉及:以原料采购查验、凉菜制作、地方特色食品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食品配送、场所卫生、食品留样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制作过程控制、食品贮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设备设施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
    根据要求,景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接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严禁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水源,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野菜、野果等,严禁加工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使用过期食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在此次专项检查期间,有关部门将在景区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等明显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置和回复投诉举报案件。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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