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共享单车市场 太原提出十项要求
未知 2018-07-24 20:06
整治共享单车市场是“创城”工作中交通系统两项重点整治工作之一,7月18日从市交通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市场,充分发挥共享单车的便民作用,我市对共享单车提出十项要求。
共享单车企业,要建立基础档案备案制度,制定各类规章、服务承诺等;制度和承诺要履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作表面文章;共享单车企业,尽快将服务平台数据接入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平台,便于主管部门全面及时了解共享单车运营状况;共享单车企业,尽快落实本企业车辆停放审批事项,及时到城管委等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办理布点许可、确认等事项,按审批要求精准落实到位;各平台初步明确每1000台车量配备50名管理维护人员,“创城”期间必须到位;要配备专用巡查车辆,保证路面车辆整齐、有序、规范;“客运办共享单车工作小组”,配备专门巡查车辆,定期不定期上路检查,遇不规范车辆一律拍照扣留并对相关企业处罚;实地到访、勘查共享单车平台企业,看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车辆库房等情况;各企业,开动脑筋、创新思维,运用高科技网络技术手段,对承租人引入不良信用记录甚至强制退出手段,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各企业投入车辆严禁张贴小广告,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有序;市政府已严禁新的共享单车企业进入太原市场。现有企业如果管理不善,总量控制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让管理更先进、更有效的企业进入;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破损的车辆,尽快加以清理(该维护的维护、该报废的报废);新增车辆配置,报请市客运办批准,将车辆总数控制在市委市政府要求的16万辆以内;市民关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投诉,客运办核实、查证、查处并将违规车辆统一归集存放。(齐向真)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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