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清徐的葡萄,那都是咱们山西具有地方特色的土特产。但是前不久,家住清徐县集义乡的一位老农民寇先生。说自己承包的土地被莫名其妙的转让了,地上种的葡萄也被损毁。怎么回事?
寇先生家住清徐县集义乡,老人年过六旬,平日里以种地为生。每到七八月份,地里种的葡萄和玉米就成熟上市了。寇先生也像往年一样,忙碌在自己的农田中。可是四月份的一天,寇先生一大早接到了一个消息。村民告诉他,寇先生家的葡萄地都被卷毁了。
听到这个消息,寇先生连忙赶到自己的农地上。果然,曾经绿油油的葡萄园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堆堆黄土坡。寇先生四处打听才知道,就在前一天晚上,村委会曾带领工队来翻大家的土地。
原来在2013年的时候,清徐县政府下发了一个红头文件,内容为清徐县政府将集体农用地23.92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而寇先生家有一亩三分地也属于被征范围内。但是他并没有在征地合同上签字。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寇先生拿出了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让他难以理解的是,明明土地证还在自己手里,村委会为什么要翻自家的地?寇先生来到村委会,找到村长一问才知道几天前,寇先生的大儿媳和村委会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且领走了补偿款。
记者联系了村主任和寇先生的大儿媳,双方都说他们是通过一份证明来办理征地手续。这是一份什么样的证明呢?这份证明中寇先生将自己的地分给了两个儿子,而此次被征的一亩三分地,正是属于分给了大儿子寇学武的耕种范围。
但是证明中还写倒,两个儿子应该每年给父母支付3000元的养老费,如果儿子没有办到,此证明无效。寇先生看来,儿子并没有履行支付养老费的协议,而且土地证也在自己手里,显然这份证明并不能生效。
就是这样一份证明,寇先生的儿媳妇在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和村委会办理了征地手续。在寇先生看来,村委会不仅在征地过程中存在问题,补偿金额的分配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