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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我省将严查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

未知 2015-09-21 08:36
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我省将严查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
时间:2015-09-20 05:33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9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省住建厅日前发布消息,将严查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这是我省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
    
    本报太原9月19日讯(记者 张剑雯)省住建厅日前发布消息,将严查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这是我省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的通知》指出,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就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主管部门要会同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立即责令其停工整顿。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主管部门要会同城乡规划、房地产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限期结案。结案后,对违法违规后果不严重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可依法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批准其复工建设;对违法违规后果严重,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通知强调,要严格履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取得立项手续、土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各项手续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执法)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凡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执法)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今后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先停工再查处整改。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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