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未知 2019-10-29 10:49
关于召开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晋发改公告〔20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拟于11月底在太原市组织召开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参加人构成及名额(26名)
1.消费者12名;
2.经营者5名;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5.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消协委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2名。
(二)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用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省交通运输厅推荐;
3.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协委员、政府部门由省发展改革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旁听人员:设旁听席(5名),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时,在未入选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
新闻媒体: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向社会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五、报名方式
本次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采取网络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 fgw.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或者拨打报名电话:0351—3119932,咨询电话:0351—7876379。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于2019年11月5日18时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gwgpjzsc@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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