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拟在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于8月10日发布公告,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1.发送电子信件至sxrdfzw@sohu.com;2.寄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并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条例草案全文请关注《山西日报》APP客户端或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