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员病种认定和登记可就近办理
未知 2015-06-13 08:52
东方网 2015-06-12 07:58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自2015年6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高血压Ⅱ期、Ⅲ期和糖尿病1型、2型两类门诊病种认定和登记时,不需再到市社保中心提交申请表格,可以直接在有资质的41家二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可至市社保中心网站查询)办理登记手续。
社保中心严格按照“谁认定、谁录入、谁负责”的制度,采取“定病种、定医院、定科室、定医生”的手段,要求具有认定资质的医师在为参保人员办理书面认定的同时,将参保人员门诊病种认定信息录入本单位His系统,必须注明病种名称、认定科室、认定医师、开始时间、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同步录入市医保信息系统,以备查验。
据了解,短短十天内,全市在城区和原五区县已有近200人次参保人员直接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了高血压Ⅱ期、Ⅲ期和糖尿病1型、2型两类病种的认定登记工作。
据介绍,目前三级医院尚未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仍需按照以前流程,多跑一趟市医保中心。不过,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市社保中心将结合运行情况,逐步将门诊病种认定登记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余具备认定资质的医疗机构,以及病种范围扩大至其余门诊慢性病、门诊精神病、门诊艾滋病病种。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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