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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这两种“车”已被禁 再上路要被罚

未知 2016-09-01 11:12
  来源:三晋都市报
 
    早在2014年,独轮电动车在太原兴起时,太原交警部门也作出提示:如果行人骑着独轮电动车上路,可能面临处罚!据8月30日山西公安交警网消息,太原这两种车再上路可能要罚款!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如违法,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处罚款20元。
 
    交警提示
 
    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30公里,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会给骑车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但在便 道上行驶,又会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电动滑板车上路时,速度与之类似,而且更多的是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便道内行驶,只要其使用者手潮,势必要严重威胁老人、 孩子的出行安全。
 
 
 
    交管部门表示,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它们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地。
 
    近年来,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因便捷、低成本,以及节能、快速等优势,日益成为路面上时尚酷炫的代步工具,值得注意的是,类似代步工具因为实质上并不具备“路权”,且存在安全系数较低、事故难以界定责任等隐患,已在全国各地遭到“围堵”,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武汉、成都等多地均把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认定为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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