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学入学政策公布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6月29日,太原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7年太原市小学入学政策,5月3日到5月13日,太原市进行了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人数达到了52000多人。太原市教育局局长梁宏宇表示,今年,太原市小学呈现出“三增长”的态势,适龄儿童人数、小学在校生人数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数全部增长,小学招生面临的困难、矛盾、压力“前所未有”。但是,太原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想尽办法完成好小学招生。
入学新生 人数居高不下
今年,太原市小学生招生思路为大稳定、小调整,这意味着今年太原市小学招生政策不会有大调整。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荆俊杰介绍,近几年,太原市小学新生人数居高不下,这是挑战之一。2014年,全市小学毕业生人数为36670人,新生招生数为48076人,这意味着当年学位增加了11406人;2015年,毕业生人数41616人,招生50248人,学位增加8632人;2016年,毕业生人数42618人,招生52559人,学位增加9941人。2017年,小学毕业生大约42000人,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52000多人。
除此之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另外,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保证这么多人的学位,小学每个班还不能超过45人,要考虑如何能增加更多优质学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
即使面对如此多的挑战,太原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平稳完成小学招生。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服务好家长,政策宣传到位,招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保质保量完成招生工作。
学区划分 尊重历史注重衔接
学区划分原则为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2017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进行适当调整。
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得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学区范围。
公办小学入学办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即“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
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1)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3)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3)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1)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但不得择校。(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的实际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接收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校,并向社会公布。(3)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大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力度,根据随迁子女数量、入学条件、居住范围、接收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等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不得实行由随迁子女自主联系入学的方式;二是在本区域公办小学校学位数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加快中小学校建设、督促配建中小学投入使用、县(市、区)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或租赁符合办学条件校舍等办法解决;三是根据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的实际,提倡实行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缓解小学入学压力。
民办小学招生办法:自主招生免试入学
今年,民办小学招生办法有一处调整,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去年为30%。
民办小学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审批机关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工作不收取学生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结果不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登记和招生工作等。
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主要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招生,也可根据办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各民办小学招生要规范招生办法和招生程序。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接收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民办小学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招生工作规定,严格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发放虚假广告、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凡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信息网上登记,民办小学不得录取未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本市户籍和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招生时间截止后,民办小学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
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要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小学入学工作要做到“六公开”
2017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优质的接待和咨询服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让学生家长知晓,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小学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等。
本报记者 王冠兴
2017年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1
2017年5月3日—5月13日: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
2
2017年6月下旬: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3
2017年7月1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具体实施办法”“辖区内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本区域内各小学学区划分范围”等。
4
2017年7月15日前:各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
5
2017年7月20日—28日:各公办小学校组织小学入学报名工作(7月20日—7月24日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7月25日—28日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6
2017年8月中旬: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7
2017年8月26日上午: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8
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