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新店开业大酬宾,扫二维码免费领取手表、手环、菜刀、四件套、羽毛球拍、平衡车……截图群发微信好友,再付29元邮费就可以领取。”近日,类似的一则广告频繁在微信朋友圈内刷屏。9月18日,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发出预警,提醒大家这是骗子精心布置的骗局,按操作并付完邮费后,到手的全是假冒伪劣商品。
“其实,所谓能领取的手表、平衡车之类的东西全是假货。前段时间还有送高档蜜蜡的,其实就是塑料。”民警介绍说,骗子利用“免费”字眼吸引人的眼球,通过各种群控软件加微信好友,然后发送这些宣传图片,并要求想要免费领取这些物品的人把图片群发给微信好友并发朋友圈,以便通过病毒式传播吸引更多人。有人扫码后会自动跳转到一个非常高大上的网页,宣传这个产品的功能和特点(大部分都是从官网复制下来的),并在此时说明只需要29元的仓储费和邮费,就可得到产品。很多人觉得29元也比较划算,就填写了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信息,但收到的都是清一色的假冒伪劣商品。而骗子也正是通过这种积少成多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敛取微友邮费。
太原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轻信网上的一些闲散信息,不贪小便宜,对于网上免费赠送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信息一定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遇到此类事件,大家要积极投诉,并寻求工商、公安部门介入,既能帮自己挽回损失,也能协助铲除背后的利益链条。如有疑问可拨打反诈骗中心电话进行咨询,紧急情况下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此外,在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还了解到,朋友圈内转发虚假信息,不仅仅是道德风险,还有法律风险。据了解,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有无收取费用,只要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构成了广告行为,如若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构成欺骗和误导,那么广告发布者就可成为索赔对象。而一旦发布虚假消息出了问题,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新《广告法》规定,违反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发布的,要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