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年底前至少2家
未知 2017-07-01 10:3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严格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菜类产品。6月29日上午,由太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食药监局联合开展的全市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会在山西美特好超市会议室举行。美特好、山姆士、沃尔玛、家乐福、华联等各大超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创建将以经营肉类、果蔬、蛋类和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连锁超市门店、单体超市、综合性百货公司(商场)内设超市为对象,本着“企业自愿申请”,以及“成熟一个、审定一个”的原则,遵照创建工作评价的十条标准,邀请媒体、第三方机构和消费者等多方力量参与,按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评价细则,强化对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价,形成全社会认知、参与和提升示范创建的良性工作模式。申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区),每个市、县(市、区)创建2至3家,其他县(市、区)至少创建1家。2017年底前,全市至少要完成2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通过实行三严管理,即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进而培育一批经得起考验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据了解,“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必将提高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提高太原市“菜篮子”的品质,推进太原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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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示范超市“十标准”
◎连续2年监督抽检未发现示范超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问题;
◎要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要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要审查供应商资格;
◎要积极推进“产销对接”工作;
◎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要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
◎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要实施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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