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9月起你的医保将有这些新变化
未知 2016-09-06 11:52
来源:新华网山西
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
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
各类困难群众享受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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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人,你的居民医保将有这些变化
记者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太原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12月20日截止。今年,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等有变化。
1 个人缴费提高30元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度,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约为99.6万,直逼百万大关,比上年度增加约2万。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显示,太原市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度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
1 阳曲县、娄烦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级财政补助6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各30元;
2 其他县(市、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240元,省级财政补助9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各45元。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周峰介绍,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的同时,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2017年度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30元。同时对参保的困难城镇居民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给予补助。
具体为——
2017年起,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2015年前,大学生等个人缴费方式按学制缴费且经办机构一次性收取后统一缴入基金专户的,缴费标准按原标准执行,不再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补缴。
2 低保对象等享受资助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还明确,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困难群众进行财政资助。
对低保对象中的未成年人、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50元,个人负担40元;
对低保对象中的成年人,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180元,个人负担150元;
对未成年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90元,个人不负担。
对低收入(暂按低保标准)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330元,个人不负担。
大学生中的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50元,个人负担40元;大学生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资助个人缴费90元,个人不负担。
太原市明确,市、县级财政要将政府资助参保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其子女等流动人员,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流动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须出具未参保证明或医保转移接续手续,防止发生重复参保。
办理上述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所在街办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学生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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