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交警大队严惩“限行”期间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未知 2018-01-17 21:04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自2018年1月16日0时开始至17日晚24时,平陆县在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针对一些贪图出行方便故意遮挡号牌等以此逃避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平陆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行动中,大队根据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组织优势警力,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在辖区主要路口、重点路段,采取固定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强化路面管控,重点查缉和打击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无号牌的车辆、假牌假证或套牌套证等的交通违法车辆,对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平陆交警提示:市民驾车出行时,需自觉遵守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切勿心存侥幸,在机动车号牌上“下功夫”,逃避处罚。一旦出现涉牌交通违法,驾驶人将受到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而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韩淑珍 祁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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