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养老机构市县就能审批
未知 2015-08-31 08:07
想办养老机构市县就能审批
时间:2015-08-30 01:48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在10张以上,要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资质要求,要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出台《山西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养老机构设立更规范、准入程序更简洁。 办养老机构审批权限下放 此次出台…
养老机构床位数要在10张以上,要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资质要求,要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出台《山西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养老机构设立更规范、准入程序更简洁。
办养老机构审批权限下放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针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机构的设立,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和互助型养老场所等不包括在内。
今后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的六个条件包括:要有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资质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床位数在10张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法》出台后,养老机构设立的审批权限下放。过去,养老机构设立要由省民政厅审批,今后,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向养老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由县或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只有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在我省设立养老机构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在我省设立养老机构的,由省民政厅或委托设立养老机构的市民政局审批。
养老机构许可证遇十种情况将撤销
虽然,我省放宽了养老服务业的准入条件,简化了审批程序,但是对于养老机构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今后,有十种情况养老机构的许可证将被撤销。包括: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准予许可的;许可机关发现养老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设立许可证的;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养老机构依法终止的;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的;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吊销登记证书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养老机构许可证。
对于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设立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设立许可的行为,许可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后,凡依据《办法》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均需向其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原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旧式证书自行作废。符合本《办法》规定设立条件的,换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当在10月1日前完成整改。
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养老机构一律凭《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确认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未经许可设立养老机构的,由许可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王也
( 责任编辑:勾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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