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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0日开始 登记学校并非就读学校

未知 2015-04-16 11:39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4月15日,太原市教育局发布提示,因为是第一年试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要密切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通告,及时进行信息登记。针对坊间流传的登记地点为入学地点的说法,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登记只是对入学情况及家长意愿进行摸底,家长可以就近前往居住地周边的登记点进行登记,登记点所在学校和适龄儿童入学学校没有关系。此外,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信息登记点进行登记,不能重复登记,否则属于无效登记。
    从4月15日起,太原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将陆续发布2015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通告。登记对象是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登记时间是4月20日至30日每天上午的9时到11时,下午的3时到5时。
    太原市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时家长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非太原市户籍随迁子女登记时家长需要携带户口簿和居住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登记时将查验这些证件的原件并收取尺寸为A4纸的复印件。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携带购房合同、发票、水电暖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进行登记。适龄儿童户籍是父母单位集体户的,家长需要携带单位工作证明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需要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晋源区西寨村、木厂头村、南阜村、北阜村、武家庄村、南堰村、北堰村拆迁户子女,登记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拆迁协议》,加盖村委会、镇(街办)、拆迁指挥部公章的《拆迁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登记时须查验上述证件原件并收取尺寸为A4纸的复印件。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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