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中考体测实施方案,5月6日太原市体测正式开始。针对每个项目的考试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做出了详细解释,考生一定要注意,以免因动作不规范影响到最后成绩。
体测项目分值:总分为50分
考试项目(三项):1.必考项目(两项)⑴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⑵立定跳远。2.选考项目(四选一)考生从“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考试项目,确定选考项目后不得更改。
1000米跑(男)或800米跑(女)项目为20分,立定跳远和选考项目各15分,总分为5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
现场考试各项目均保留原始成绩,不单独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考试结束后,三项考试成绩相加,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作为考生体育考试的最终成绩。
免考与缓考:4月15日前提交免考申请
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成绩为0
对全部丧失运动能力的肢体残疾考生,须凭《残疾证》原件和《太原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于4月15日前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局、残联和专业医务人员现场面检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一周(该类考生必须于正式考试前申请办理,缓考期间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对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肾病等严重疾病或因骨折及其他疾病手术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将《太原市学生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及就诊单据等材料报送所在学校,由学校初审同意后,派专人于4月2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免予体育考试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资料要装入考生档案,以备核查。同时,各学校要将以上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
各县(市、区)教育局须于4月27日前将上述免考学生名单统一报送至太原市体育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免考学生名单在太原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太原市体育考试考务管理组将对免考考生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并组织由医院专家和残联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免考考生进行抽查,经公示核查无异议后,对符合本款第1条的残疾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对符合本款第2条的伤病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
如发现上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违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取消违规考生参加中考的资格,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
考试过程中突发伤病可申请缓考
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
申请缓考的考生(伤病考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必须由各校指定工作人员在考试前凭《太原市学生参加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到各考点考务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审批同意后可缓考。现场申请缓考未获批准的考生,要按原安排考试时间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若不参加当日的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0分计。
考试过程中,考生因突发伤病需终止考试的,必须当场(不得刷卡离场)向考务人员提出申请,由考场考务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缓考进行确认。如考生确认不继续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写证明材料并签字确认),则该考生可刷卡离场,其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考生提出缓考申请,须由考务办根据现场情况审批同意后,该考生已考过项目成绩无效(考生IC卡由考务办收回),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考,以实际考试成绩计算。一旦考生刷卡离场,不得再提出缓考申请。
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的,可提出免考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复检审核同意后(审批手续同前),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
测试流程:先测选考项目最后测1000米、800米跑
学校由校级领导带队,集体组织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考试场地报到,随队教师要组织考生进行考前热身训练,同时要提醒考生如身体不适,不能参加考试,应提出申请缓考。各校指定工作人员于当天考试前为缓考考生办理缓考手续。
考生凭IC卡(准考证)到检录处进行检录,场外检录人员仔细核对考生的考号、姓名、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将考生带入指定地点。考务人员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明确考场要求。入口考务人员再次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核确认。由专人将每组考生佩戴号码后,带入场地,有序参加各项目考试。
考试项目顺序为:选考项目→立定跳远→1000米跑(800米跑)。
每组考生三个考试项目全部结束后,由考务人员带离考场。在出口处由考务人员将考生IC卡统一收回,并当场按组封存。同时,以组为单位,当场打印考生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交考点考务办公室留存,一份在考场公示栏中张贴公示,一份由考生学校统一领取留存。考生基本流程为:检录→读卡校验信息→备考→考试→读卡签字确认成绩→离场。
时间及监督电话:时间须记清有问题可举报
正考时间:
5月6日至7日:古交市;5月7日:娄烦县
5月7日至10日:万柏林区;5月8日:阳曲县;5月9日至11日:清徐县;5月9日至13日:杏花岭区;5月11日至12日:尖草坪区;5月12日至13日:晋源区;5月13日至17日:小店区;5月14日至17日:迎泽区
缓考时间:
5月20日: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5月21日:小店区、尖草坪区、迎泽区、清徐县、晋源区
监督电话:
1、万柏林区考点0351-6067502/6190940;2、尖草坪区考点0351-5640575;3、迎泽区考点0351-4159659;4、小店区考点0351-7176976;5、杏花岭区考点0351-7783307;6、晋源区考点0351-6592252;7、清徐县考点0351-5722241;8、阳曲县考点0351-5521263;9、娄烦县考点0351-5321099;10、古交市考点0351-5147880/5214673
考试项目规则详解:
动作规范才能得分
1 一分钟跳绳
场地器材:智能型跳绳测试仪、跳绳(考生自备)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正跳姿势
考试方法:①考生须在跳绳感应板感应区域内(0.7米×0.7米)进行跳绳测试。②每跳跃一次,同时摇绳一回环(即从身后开始,绕身体一周,绳过脚)为一次。③跳绳时绊脚,该次不计数,测试继续进行,并延续计数。④考生开始跳绳时,仪器自动启动计时,1分钟后仪器自动停止计时,测试结束。⑤每人测试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①考生不允许踩踏传感接口部位。②考生不在感应区域内测试不计成绩。
2 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智能型实心球测试仪,实心球3个,实心球重为2000克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正面双手投掷姿势
考试方法:①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②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③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④考生必须将实心球投掷到测试区域(9.8米×4米)内,投入至区域外不计成绩。⑤每人连续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①考生需原地投掷,不得有助跑或起跳,否则,该次投掷为犯规。②考生将球投出后,应保持身体平衡,如因未站稳而进入防犯规区域,则该次测试犯规。③实心球必须从考生肩上方双手投出。
3 坐位体前屈
场地器材:智能型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考试方法:①考生两腿伸直,用绑腿带将膝关节固定,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测试垫上。②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此次结束时,游标会自动回到起始位。③每人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①考生向前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②考生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③考生不得扳动测量游标,以免损坏。
4 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智能型仰卧起坐测试仪
考试方法:①考生按要求将传感仪佩戴在右臂腋下位置。②考生双脚钩住测试平垫上的钩脚装置,双膝弯曲90度,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平躺在测试平垫上。③仰卧时,上肢躯干必须躺于测试平垫上;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且上肢躯干必须超过于平垫90度为完成一次。④每人测试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①考生双脚必须放于垫上,且踝关节必须按要求钩实钩脚装置。②考生在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③考生在测试过程中不得左右摇摆,借助肘部撑垫的力量起坐。④凡遇仰卧时,上肢躯干未与测试平垫平行接触,不计数;起坐时,上肢躯干未与测试平垫角度超过90度的,不计数。
5 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智能型立定跳远测试仪
考试方法:①考生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②每人连续跳三次,取最好成绩。记录以厘米为单位。
注意事项:①考生须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②考生每次跳完后,应向前走离跳远测试区,不得向后或从两侧离开。
6 男生1000米跑或女生800米跑
场地器材:电子计时仪器
动作要求:考生采用站立起跑姿势
考试方法:①考生12人一组进行测试。②考生按要求将臂表佩戴在左上臂处,将IC卡插实于自带臂表的卡槽内。③考生听到发令装置发出的鸣笛声起跑,臂表会自动计时计圈,通过终点光幕时,臂表会自动止时,测试结束。④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⑤在起点和终点处对每组测试情况进行录像,以备核查。
注意事项:①考生注意听取考务人员提示的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②考生在跑完后应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③考生在测试途中严禁穿越操场或跑内圈,否则,立即取消考生该项测试成绩,以0分计。
本报记者 王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