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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购七注意

未知 2015-11-06 11:31
 来源:山西日报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又到了网购的高峰期,为了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谨慎选择、理性消费,慎防落入消费陷阱,太原市消费者协会3日发布第17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应着重注意七点,保障自己的网购权益。    要注意网购消费陷阱。“双十一”很多经营者推出了“全年最低”“…

薛海鸥画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又到了网购的高峰期,为了引导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高峰时段谨慎选择、理性消费,慎防落入消费陷阱,太原市消费者协会3日发布第17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应着重注意七点,保障自己的网购权益。
    要注意网购消费陷阱。“双十一”很多经营者推出了“全年最低”“抢购”“狂欢节”等“双十一”庆典活动,看似商家都做出了极大的优惠折扣力度,但消费者一定不要被某些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有时经营者是先抬高价格后再打折,消费者事先一定要问清活动的详细情况,有无什么限制,对商品进行前期的了解或在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后再做决定。也可以保留“抽奖秒杀”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要注意选择正规的购物交易平台和商铺。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信誉度高的交易平台,其次,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店铺,或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店铺,要详细了解商品的规格、性能、价格等及店内的促销活动情况。
    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订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要注意售后服务承诺。消费者在购买货物前,对于商品的售后服务,应提前与商家充分沟通,并保留商品售后服务书。要留心特价、低价商品有可能会设置“商品损坏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应谨慎选择。
    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应尽可能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从而降低交易资金的安全。应注意不要随意将姓名、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泄露。
    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内容包括:1.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为损坏;2.保存好票据或网购凭单;3.保存好网上截图,包括宣传图片、聊天记录等;4.保留快递公司的包装。
    要注意消费纠纷的维权途径。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商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商铺所在地的工商、消协部门投诉。如遇到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范珉菲 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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