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你必须知道的五件事
未知 2015-04-20 14:58
属于工伤 绕道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工作时间上厕所伤亡
不算工伤 工作压力大导致精神病在校学生实习造成伤害醉酒后工作伤亡
近日,清华IT男卫生间内猝死,引发网友是否属于工伤的争论。工作时间上厕所伤亡,算不算工伤?绕道上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4月19日,省人力资源市场与山西人才网联合就工伤认定实际操作相关问题,举办人力资源法律讲堂。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忠律师受邀,就相关普遍性问题现场解疑。
绕道上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众所周知,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人力资源法律讲堂上,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忠律师表示。
汪忠举实例说,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与货车碰撞,随后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人社局认定曹某死亡为工伤。但单位认为曹某绕路上班,故不予认可。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曹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位于暂住地和单位之间,属于上班合理路径之内,故支持人社局认定。
那么,到底什么是“上下班合理路径”?汪忠表示,应当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该路径不一定是固定的、一成不变、唯一的路径。原则上,劳动者住所和工作场所之间的路线也不限于最短路线,更不应由用人单位制定路线。只要在职工为了上班或者下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因突发事件、接送孩子、买菜、交通堵塞、车辆故障等必要原因,走其他较远的路线等而绕道,可解释为合理途径。”汪忠说,但是下班后朋友聚会、前往非单位指派的夜校自发学习等情形,不具有必要性,不应判断为合理路径。
工作时间上厕所伤亡算工伤
“还有一个人人都会遇到的问题:上班期间上厕所伤亡,算工伤吗?”汪忠举实例说,王某上班期间,去厕所路上摔倒,右手骨折。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上厕所,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王某在工作中上厕所应当视为工作的组成部分,无论王某是在前往厕所的途中还是在厕所摔倒,均不能改变王某于工作场所中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认定,故支持人社局认定。
那么,清华IT男猝死算不算工伤?汪忠认为,该职工是受公司指派去赶着研发一个项目最后出事的。因此,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范畴,其在马桶上猝死,与其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压力大导致精神病不算工伤
“可以说,在大多数单位上班,职工都要承受压力。”汪忠说,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工作压力大导致的精神疾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汪忠举实例说,职工李某出具当地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显示,李某患有重度抑郁症伴发精神分裂症。李某家人申请工伤认定,称李某因在公司长期连续工作导致压力大、失眠,最终导致上述疾病。人保局认定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情形。
法院认为,工伤认定针对的对象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目前并未有证据表明李某上述病症系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而导致,亦未有证据证明其病症属职业病。因此,不支持李某诉请。“李某因工作压力导致的精神疾病不能纳入工伤认定的范围。”汪忠介绍,理由是,李某病症是因长期工作压力等因素造成,不符合事故伤害的要件;李某不属于患职业病的情形。职业病是指: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校学生实习造成伤害,不算工伤
又到了应届毕业生实习期,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发生的伤害,算不算工伤?
汪忠举实例介绍,在校大学生刘某到公司实习期间,外出办业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伤残。为此,刘某起诉了公司。法院的判决是,刘某在公司实习从事销售顾问工作,系公司的雇员。因工外出发生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注意安全,对造成的受伤事故,刘某本身具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公司对刘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在校学生实习,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也无法认定工伤。”汪忠表示,但并不代表实习生在工作中所受伤害,用工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实习生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如发生事故,也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有助于化解用工单位的赔偿风险。”
醉酒后工作伤亡,不算工伤
工作中因喝酒开车造成的伤亡,算不算工伤?汪忠举实例说,梁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下班途中与洒水车碰撞,梁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酒状态。事后,梁某家属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人社局不予认定。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梁某是由本人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造成伤亡,醉酒驾车与伤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中包括醉酒或吸毒。梁某醉酒驾车,故不能认定为工伤。汪忠表示,以下情况醉酒伤亡也可认定工伤:工作为品酒师、业务员陪客户喝酒、领导要求陪酒等。
本报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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