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将带来哪些影响?
时间:2015-10-30 02:45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A+ A-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9日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发展。 1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缘何再次调整? “中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9日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专家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发展。
1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缘何再次调整?
“中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
上世纪70年代,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我国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尽管人口基数大的基本国情未根本改变,但生育率低、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率不断上升、独生子女家庭数量增长等人口结构性问题也正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生育率已有20多年低于实现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即平均每对夫妇生育至少两个孩子),多年处于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顾宝昌说,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减少,年轻劳动力出现急剧萎缩,同时养老负担加大。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出生人口有所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7万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在我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与前几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较明显。
事实上,从单独二孩的实施开始,国家卫生计生委就不断强调这只是对计生政策的“逐步调整完善”。专家认为,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的调整,保持了政策连续性,也体现了渐进性。
2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人口结构将发生哪些变化?
全面二孩政策的提出,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专家们的共识。那么,全面二孩实施后,我国人口形势将会出现哪些变化?“十三五期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第一年,出生人口将出现2000万到2300万的小高峰。”原新分析认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从人口数量上来说总人口将适当增加,2029年到2030年出现最高峰值达到14.5亿。十四五期间进入缓慢下降、逐步稳定的阶段。预计政策实施后,人口更替水平将逐步达到正常的1.8左右。
他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于人口年龄结构有一定的修复作用,对于人口素质的提升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在人口专家陈卫看来,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与生育水平的上升也具有一定的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出生人口男女比例的人口指标,正常范围是103至107。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9至121的高位间徘徊。201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115.88,即每100名出生女婴对应115.88名出生男婴,回落到14年前的水平。“在高生育率条件下,即使存在强烈的性别偏好,出生性别比也不会异常,因为性别偏好基本都能得到满足。”陈卫说,伴随出生人数和生育水平的上升、生育意愿和性别偏好的弱化,我们有理由预计,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将出现长期下降并回归正常水平的趋势。
除了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原新认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到本世纪中叶可以使老龄化水平降低1.5个百分点,对于人口老龄化水平的短期和中期影响不明显,而长期下降作用比较显著。
3 全面二孩之后还有什么值得期待?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是否意味着生育政策的“句号”?“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赋予了新内涵,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新时期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
专家们认为,要实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在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同时,还应当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发展的政策,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使生育政策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满足群众新的计划生育健康需要,需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拓展服务人群、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顾宝昌认为,应重新考虑一孩奖励政策的持续性,同时处理好过去的遗留问题和失独家庭问题。“显而易见的是,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前的传宗接代为主,到如今的优生优育,国人的生育理念发生巨大变化,全面二孩的实施,有助于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更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江西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吴锋刚说。
据新华社
百姓心声
政策放开,你还生吗?
主生派 抓紧时间要老二
“一直都想再要一个孩子,现在政策出来了,时间上来得及,明年就要。”在湖北咸宁市一家事业单位就职的刘先生今年36岁了,他的爱人也在事业单位上班,两人年收入合计在11万元左右。“我和我爱人都是70后非独生子女,如果国家计生政策再不调整,就赶不上生二胎了。”他说。
刘先生的孩子今年已经7岁了,一直是自己抚养,现在已经上小学了,对孩子的支出主要在教育培训和吃穿上面,1年粗略估计一下在2万元左右。“现在看经济上能够承受,不过在时间精力上确实会有一些障碍。”刘先生说。
尽管养育孩子的成本不低,一些在北京、上海生活的“70后非独”也对这项政策表示欢迎。
在上海一家影视公司做营销推广的明然和做建筑设计的老公都是28岁,家庭年收入约40万元。由于夫妻俩平时工作都很忙,奶奶从湖北来沪帮忙照顾1岁的孙女。孩子一个月的支出大概1500元左右,主要花费是奶粉、尿不湿、玩具、衣服。
“我们准备5年到8年内再要二胎,因为必须要先换一套能住得下两个孩子的房子,”她说,“希望产检简单一点,早日实现社区产检,不要动不动就往大医院跑,排队伤不起。”
摇摆派
政策完善再决定
“养老体制不怎么完善,老了去养老院确实有点担心,要是不生,自己老了孩子一个人照顾不过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70后市民缪慧一直盼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但真正放开了又很纠结。
缪慧说,以现在的年纪,难以承受高龄产妇的系列症状,父母年纪也大了,不可能像十几年前生一胎时那么“给力”。而且保姆费用越来越贵,请个适合的太不容易,经济、精力、身体都要考虑清楚。
她的第一个孩子已经上初中,如果现在开始备孕,过两年大的读高中,小的才出生,几乎等于各自成长,“高中正是紧张的学习阶段,再生一个孩子,大家都会分心,这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原来老盼有政策,现在盼来了,又有点纠结。这个年纪再生孩子,过去的工作基础就要基本‘清零’,有很多朋友都劝我算了。”在一家报社工作的赵女士39岁,和老公都有姐姐,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宽裕。但是,由于爱人工作很忙,双方父母又都年纪较大,赵女士在日常工作和照顾孩子之间,一直在努力寻找平衡。“雇用保姆只能解决基本的喂养和看护,真正的教育还要父母自己用心,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赵女士认为,一些发达国家的“超长”产假以及允许父母双方都休产假的人性化管理制度,有助于全面二孩政策深入实施。
今年30岁的尚先生是一名警察,有个姐姐,非独的经历让他觉得独生子女养老的压力太大,而且成长的过程中太孤单,他很想要两个孩子。目前,他和在私企做主管的妻子每年大约有近30万元的收入。儿子1岁3个月,自己抚养,两边的母亲轮流来京帮忙带孩子。养孩子的支出每个月2000元以上,主要是纸尿裤、奶粉、玩具、零食、服饰。“如果要二孩,在北京发展的压力会变大,甚至有可能以后要离开北京。”尚先生的妻子说,北京的生育机构比较紧张,但是基本可以满足需要。此外,儿童医疗资源比较紧张,孩子看病难,希望国家能解决这个问题。
拒生派
一个孩子足够了
“坚决不会要老二。”今年37岁的金女士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她的爱人有个哥哥,她自己有个姐姐,目前夫妻二人带着5岁的孩子与80岁的婆婆同住,家庭月收入在1.5万元左右。“不要二孩的主要因素首先是我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其次是时间和精力上很难再负担1个孩子。”金女士说,家里目前是标准的上有老下有小的状态,一方面老人年岁大了、身体也不太好,需要照顾,另一方面孩子正处于幼小衔接的阶段,也需要家长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
经济因素也是一项重要考虑。金女士目前每月养育孩子基础费用为3000元,包括幼儿园费用、食品、服装、图书玩具和游玩费用,另外每年外出旅游的费用约在1万至1.5万元。“随着孩子的成长,养育和教育孩子所花费的金钱也在不断增加,经济的压力确实不小。”她说。
金女士给记者细细算了一笔账,北京的公立幼儿园每月收费1000多元,私立园都要在几千元以上,如果期望孩子进入质量较好的幼儿园,还要交纳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的“择园费”。幼小衔接过程中学前班的费用有几千元的暑期班,也有万元级别的1年班。此外,医疗费用也不少,给孩子看个感冒啊,看个牙啊,一次花几百元很常见。若是想再培养点兴趣爱好,一节钢琴课最少也要250元左右,1学期的围棋课少的也得8000元。“到了初高中阶段,各种学科补习提高班是按学科收费的,1年1科至少要1万元,现在不上任何学习班而能顺利升上理想高中和大学的孩子是凤毛麟角。”说到这里,金女士更是觉得一个孩子足够了。
据新华社
新闻背景
我国生育政策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强调“要有计划生育”。在当年制定“四五”计划中,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为完成在20世纪末把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1978年,中央下发《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中央批转国家计生委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
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0243亿人,比上年增加853万多人,占比接近总人口的15%,上升了0.6个百分点。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