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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3%降至2% 我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未知 2015-05-04 08:49
 本报5月3日讯(记者 王斌 要维维)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一个百分点,对参保对象来说意味着什么?举个例子,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1%,每月该职工的单位和该职工本人,共少缴费30元,全年下来就是360元。如果企业有100人,将直接为企业减负3.6万元。此举也将惠及我省407.6万失业保险参保人群。
    我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是为企业和职工减负,不会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待遇水平。山西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以领取3个月,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现行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其中,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谁能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具体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14年以来,我省还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帮扶稳定就业岗位。各市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上述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对于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的,企业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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