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集团31个省级单位将变为分公司
未知 2015-04-30 12:07
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制改革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简称邮政集团公司)及所属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速递股份公司),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由现行的母子公司两级法人体制改为总分公司一级法人体制。这意味着,原邮政集团公司各省邮政公司所属的各级分支机构统一变更为邮政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原速递股份公司各省速递子公司所属的各级分公司统一变更为速递股份公司的分公司。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将会增强邮政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此条件下,邮政集团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也将会有大幅度增长。
通知指出,由于此次调整涉及全国省、市、县各级邮政、速递机构,为保证各地邮政、速递业务在调整期间不受影响,登记工作采取先设立各省级分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由各省级分公司承继原省级子公司业务,变更原省级子公司所属分公司隶属关系,再进行原省级子公司与邮政集团公司或速递股份公司合并、进行原省级子公司注销登记的步骤实施。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邮政集团公司从母子公司制改为总分公司制,既是从邮政局到邮政分公司改革的继续,也是建立现代公司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有利于整合集团原有人、财、物等资源,提高公司运行效率,改善经营效益。
“邮政集团公司在此次改制的基础上,将能更好地协调储蓄、邮政、速递三大平台的业务,使集团经营决策更加规范高效,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增强企业活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高玉伟说。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分析员陈瑛也认为,邮政集团公司的改革将为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根本性保障。“这种改制,将会使邮政集团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市场竞争力,盈利水平也将会有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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