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处以上干部将开展“三严三实”教育
未知 2015-04-20 15:1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方案》提出,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同时,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分层提出要求。
《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
《方案》提出,今年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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