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消费“二十八条
未知 2015-09-30 10:30
我省出台促消费“二十八条”
时间:2015-09-29 11:49 来源:山西商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A+ A-
为了缓解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我省在今年年内第二次出台促进消费增长的有力举措。9月28日,山西省商务厅传来消息,为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我省公开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了缓解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我省在今年年内第二次出台促进消费增长的有力举措。9月28日,山西省商务厅传来消息,为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我省公开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8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九大部分、28条措施,其中作为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首届“山西购物季”促销费活动方案更是涵盖11个市以及山西省商务厅在内的16个厅局、全省15家协会的倾力参与。
1000万元红包促进“山西造”产品消费
《若干措施》中促进“山西造”产品消费包括加大采购扶持力度、促进“山西造”品牌产品销售和构建山西品牌营销网络。同时要求我省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采购中要对本土生产制造的产品重点倾斜,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本着投资带动产业发展的原则,优先采购本地产品。
我省继续组织“山西品牌中华行”,同时将扩延“山西品牌丝路行”和启动“山西品牌网上行”活动。设立“山西品牌网上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两大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与广大网民建立消费互动,组织山西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企业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定期通过公众号向网民派发红包,让利促销。设立1000万元资金,对发红包促销活动的企业予以奖励。
《若干措施》指出,要开展“晋品六进”活动(省内景区、超市、酒店、机场、火车站和加油站),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我省名优特产品全国营销网络。特别提出倡导我省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建设单位积极采购我省产品。
资金扶持力促电子商务发展
鉴于我省网络零售额偏小,且“逆差”较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当务之急。《若干措施》提出,要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于新引进的总部设在山西境内的、网络零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经商务等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在全省选择8个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每个县给予1850万元的财政支持。重点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电商培训,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主渠道。
同时,我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对我省快速发展的线上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部分费用给予补贴。组织500家外贸企业免费入驻诚商网和敦煌网,加大宣传推广,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广告宣传、网络营销等发生的费用,给予70%的补贴。
会展消费和活动消费齐头并进
《若干措施》鼓励全社会各类主体举办各类展会,做到周周有展会。首先,我省提倡引进一批品牌展览展会和专业展会,争取明年承办中国秋季糖酒展销会。对在我省举办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其次,在太原综合保税区建立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以开展促销活动为载体刺激当前消费,启动首届“山西购物季”活动也被写进《若干措施》中。从10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购物季活动。以扩大消费、稳定增长为目标,以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为载体,部门联动,市县联动,行业联动,企业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主体作用,统一策划、统一宣传,以实际成效努力增强消费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为推进全年消费增长奠定基础。
首届山西购物季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由11个地市商务部门,15家省级行业协会和各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围绕十大主题,开展百场活动,有千家企业的万种商品参与促销。十大主题包括:惠民卡、电子商务、汽车展销、成品油让利、节庆会展、餐饮服务、欢乐购物品质消费、家电惠民、家具惠民、服务惠民消费(亮点:惠民卡、跨行业跨协会联手)。这次活动是省政府2015年促进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消费平台,可以让消费者充分感受到政府的关爱,企业的诚心,在得到实惠和便利的同时,提振消费信心。作为信息平台,它可以通过消费大数据分析,促使生产商、经销商以消费者为导向,改善产品结构、品质、包装、营销策略。
多部门全方位联动促进消费
按照国家提出的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个新兴消费领域,《若干措施》联合省直各相关部门,包括省经信委、省旅游局、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金融办、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供销合作社、省统计局、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环保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在信息、绿色、房地产、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用、农村市场等领域采取措施,扩大消费。旨在培育新兴消费,全方位扩大消费。
《若干措施》用了11条措施明确部门联动促消费的内容,其中包括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旅游消费、促进文化消费、促进教育消费、促进信息消费、促进信用消费、促进体育消费、促进养老健康消费、稳定住房消费、促进农村市场消费和优化线上企业结构。 商报记者 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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