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于10月前建成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未知 2015-06-30 10:48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 胡丽娜 通讯员 冯晓斌)今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10月1日前,我省将建立起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今年4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确立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将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赋予了法律地位。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写、统一印发了《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工作指南》,为全省各级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了监管指导服务和实践借鉴参考。按照相关要求,食药监将指导、帮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15年10月1日前建立起系统完善、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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