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百姓生活的24件法律法规将制定或修改
未知 2015-04-29 12:18
本报讯(记者张晓鹏)4月28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中,各讨论小组对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进行讨论。今年,太原市人大计划制定养老机构条例等3件法规,修改21项地方性法规项目。
今年计划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有:《太原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太原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集中修改的21项地方性法规项目有:《太原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太原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太原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太原市消防条例》《太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太原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太原市晋祠保护条例》《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太原市公园条例》《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太原市拥军优属规定》《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太原市外商投资企业条例》《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太原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太原市文物保护和管理办法》《太原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市天然林保护条例》。
记者了解到,2014年,太原市人大代表们提出的4件议案、263件建议分别交由56个机关和部门研究办理完毕。今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推动“六大发展”,加大代表监督力度。包括,按照新预算法修改太原市的监督规定,对“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听取审议开发区拓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太原市蔬菜生产;对职业教育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密切关注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和清洁供热全覆盖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审议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围绕城中村改造、开发区建设、环境保护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使代表更好地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城中村改造任务完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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