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向社会公布
未知 2015-04-02 18:29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要维维 实习生 何伟)继省属国企重大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后,太原市也要求市属国企向社会公开财务等重大信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政府获悉:7月1日起,太原市属国企须通过3种主要方式,面向社会公布重大信息。
公开内容、公开程度由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报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大额度资金运作、职工权益维护、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等。
公开的方式:政府指定公开信息的网站;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构网站;本企业网站。此外,企业还可在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构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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