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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农村专项生报考政策

未知 2015-04-22 12:41
本报讯(记者张晓鹏)4月21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我省今年高考重点院校招收农村专项生报考政策及院校名单公布。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要具有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报考专项生招生计划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0日至5月5日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后,立即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领《山西省2015年专项考生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报名所在县招生办。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未试点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按照户籍簿上户别为农业家庭户口确定。
    录取办法是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高校专项计划按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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