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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审验到期的车辆请抓紧检测

未知 2015-04-18 11:48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杨晶 通讯员 杨杰)今日,记者从太原市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5月1日起,未接入全国统一联网监管平台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将停止检验工作。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民众,统一联网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提醒5月31日前审验到期的车辆在5月1日前上线检测。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要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建立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要安装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督管理软件。自2015年5月1日起,检验机构未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的,一律停止检验工作;未使用全国统一监管系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目前,太原市机动车远程检验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和所有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统一联网建设正在紧张进行。同时,各检验机构还需依照新修订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4)等标准,对机动车检验系统进行调整改造。为避免因检验监管系统建设可能给广大民众的车辆检验和出行造成影响,交警部门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建议凡在太原市注册登记且检验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的机动车 (不包含符合“6年免检政策”车辆),请在2015年5月1日前上线检测,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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