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
未知 2016-05-25 21:20
年内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
时间:2016-05-25 00:43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A+ A-
本报讯(记者 何玉梅)下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年内彻底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强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确保新开工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这是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得到完善。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待遇发放等工伤保障体系,完善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发放等政策。基本实现社保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13.8万人、573.1万人、456.5万人,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目标,并提前实现了国务院要求的市级统筹。
“十二五”期间,我省还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统一发放社保卡2472万张,省内异地住院、购药费用直接结算14.7万人次,结算资金达5亿元。
2016年,我省将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任务,按照国家标准,下半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进一步完善医保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年内彻底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强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确保新开工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确保9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推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社会管理,做好铁路系统规范纳入社会统筹工作;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统筹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要达到200种以上、并纳入总额中;结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按人头付费;年内各统筹地区都要启动医疗费用智能监控;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核心要求是一体化管理,要依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系统,实行“六个统一”、“三个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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