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西省旅游条例》
未知 2017-12-28 16:09
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 《山西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不仅从旅游规划、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旅游产业促进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进一步突出了旅游业将成为山西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
原《山西省旅游条例》是在2002年颁布实施的。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业出现许多新情况,尤其是游客爆发式增长和旅游模式井喷式涌现,需要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科学定位、合理规范。特别是在全域旅游时代,旅游已成为百姓常态化的生活方式之一,旅游业作为综合性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
针对我省自然资源丰富多样,人文资源得天独厚,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的特点,新《条例》增加了旅游规划、旅游产业促进、特色旅游等内容,突出了我省旅游产业发展要打造全民旅游和全域旅游的时代特征。
《条例》把旅游业定位为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对旅游业促进、资源保护与利用都作了专门规定;把景区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投融资、资源开发退出写入了法规;还特别体现了山西特色。根据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多样的实际,专门设置了特色旅游一章,突出了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
同时,为体现旅游文创等旅游新兴业态以及智慧旅游,《条例》提出了旅游与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技术等在旅游领域的应用,以及加强规范网络旅游经营等新兴业态。
此外,2005年 5月 3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同时废止。
那么,新修订的《条例》新增了哪些亮点?在全域旅游时代,山西旅游产业又将从哪些方面取得突破?山西旅游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又是什么?连日来,记者走访了许多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战略性支柱产业
专 家:山西省社科院旅游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永宠
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写入新《条例》
相比于旧《条例》,新《条例》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进一步突出了旅游业将来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条例》规定,将旅游业作为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全域旅游,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鼓励利用工业遗址及废弃矿山、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测算,2016年中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达11%,中国旅游业对社会就业综合贡献超过10.26%,与世界平均水平持平。旅游综合效应更加凸显,旅游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旅游扶贫效果明显。”李永宠表示,在此背景下,我省提出将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决定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2016年,山西省实现旅游总收入4247.12亿元,同比增长23.19%;文化旅游业的增加值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今年前10个月全省旅游市场更是实现了接待人次和旅游收入双增长。其中,我省实现旅游总 收 入 4884.24亿 元 , 同 比 增 长26.89%。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山西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成果,也充分说明了蕴藏在旅游业背后巨大的经济能量,旅游产业必将会成为山西支柱产业。”
李永宠说,在旅游经济运行特点方面,全省正在重点锻造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旅游板块为支撑的新品牌,逐步彰显其非凡的魅力。在传统景区热度不减的同时,我省的一些新兴景区和休闲娱乐设施发展迅速,全域旅游让旅游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同时,随着我省高铁和高速公路网的完善,自驾游取代团队游成为主流,告别了传统的旅游时代,快旅慢游正在成为新的旅游方式。“目前,在传统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基础上,正在形成‘吃、厕、住、行、游、购、娱’和‘文、商、养、学、闲、情、奇’旅游综合要素体系。初步形成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并重、旅游传统业态和新业态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共进的新格局。旅游业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关键词:旅游规划
专 家:中国旅游规划设计委员会(筹备组)主席 李江生
编制城乡规划要兼顾旅游项目需要
旅游规划是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明确旅游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强化旅游资源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具有纲领性作用。《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坚持可持续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文化特征、发展全域旅游。《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市场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进行总体部署。跨行政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协商编制。旅游开发者、建设者、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景区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全域旅游作为指导一个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长期发展战略,旅游规划工作需要从旅游资源的全新解读、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机制创新以及创新旅游发展规划布局等方面进行全新的探索,以便使旅游规划真正发挥功效,更好地服务于旅游发展实践。”李江生说,新《条例》提出旅游规划的重要性,说明了规划在我省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居民旅游刚性需求持续高涨的刺激下,我省许多景区在发展初期都以粗放的开发方式来抢占市场,旅游景区以超越自身资源承载能力和供给能力的状态运转,最终会导致以旅游资源为核心吸引力的综合市场竞争力下降,严重制约了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旅游规划便显得尤为重要。一个景区在开发初期、中期、甚至成熟期都需要规划设计,不断完善。而一个景区从成立到成熟,至少要经过10年左右的时期。”
虽然新《条例》将旅游规划放在了突出位置,但综合我省目前的旅游规划市场环境而言,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对此,李江生认为,旅游规划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抓起。“政府必须加强行业主流引导,重新塑造行业新形象。利用行业权威媒体,发出行业声音,塑造行业新形象。其次,要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旅游规划行业需要一批有旅游景区实际操作管理经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需要整合机制,让旅游规划的智慧真正为行业和企业服务。同时,在规划中要善于抓文化、抓灵魂,依靠定位制胜、落地制胜、实战制胜、人才致胜、案例制胜、品牌制胜、运营制胜。”
本报记者 毕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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