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万多名导游有了“家”
未知 2015-08-17 10:23
我省2万多名导游有了“家”
时间:2015-08-17 02:40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山西导游协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 潘春娟)导游员是旅游接待工作的主体,是旅游业中最有代表性的从业人员。8月15日,我省导游协会正式成立并履职,导游服务机构部分职能将被替代。这也意味着,今后,我省2万多名导游员有了一个全新的“家”。 导游队伍基本由三部分构成:专职导…
山西导游协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 潘春娟)导游员是旅游接待工作的主体,是旅游业中最有代表性的从业人员。8月15日,我省导游协会正式成立并履职,导游服务机构部分职能将被替代。这也意味着,今后,我省2万多名导游员有了一个全新的“家”。
导游队伍基本由三部分构成:专职导游、兼职导游和社会导游。我国目前有导游95万多名。我省持证导游2.24万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2万人,外语导游1400人,分别隶属于旅行社和注册在全省的8家导游服务机构,由导游服务机构管理的社会导游约占70.2%。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半数的人有带团补贴,所以大部分导游只能倚仗客人消费才能得到佣金。新《旅游法》实施之后,导游通过游客购物获得高额回扣的行为虽然大大减少,但现实中,仍有不少牺牲导游劳动报酬为代价的“低价游”旅游现象,因此,导游的劳动权益还是无法得到保障。
省导游协会会长王雁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西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强烈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的优秀导游,这就需要建立健全一支适应导游队伍发展要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特别是要涉及到导游管理体制、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关系到导游人员切身利益的内容。
“导游协会是导游员自己的家,协会要为导游员服务,维护导游员的正当权益,做导游员的贴心人。”王雁平表示,协会的成立是我省旅游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旅游管理部门将逐步把部分政府职能转向旅游行业协会,实行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旅行社根据业务需要采用灵活的方式聘用社会导游,导致大多社会导游人员没有固定的服务单位,没有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无从维护个人的权利。同时,由于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员,对社会导游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即使游客投诉,旅行社也无法对其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根据我省《导游协会章程》规定,协会重要业务是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建议和要求,沟通会员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引导会员贯彻执行政府有关行业政策。
王雁平表示,导游协会成立后,将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导游员的执业行为,开展有关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情况分析和评价,推动和监督导游员提高服务质量;将为导游员提供技能培训,以提高导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组织导游服务交流及管理理论的研讨活动,组织开展新经验、新标准的推广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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