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出门旅游,别忽视那些不起眼的细节
未知 2015-03-12 08:30
本报讯 (记者潘春娟)进入3月中旬,虽然春寒料峭,但很多市民已经开始准备踏青春游了。在一年中“抄底游”最好的时机里,游客不仅可以欣赏无限春光,还能在此时享受优惠的价格。3月11日,省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游玩的同时不要忽视旅游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团旅行篇】
提示一:
促销式样多,仔细辨广告
规范的旅游广告,须注明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业务经营范围、地址等详实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缺少上述内容,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询公司”的名称。
提示二:
出游认资质,报名看证照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提示三:
合同是根本,发票不可少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提示四:
消费要理智,守法最重要
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理性消费,不能有从众的心理,以防止上当受骗。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慎重,即使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也会远远高于市场价。
旅游者要依法维护权益。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
【自由旅行篇】
1.飞机票当心“漏税”
出境飞机的票面,往往把“票价”和“燃油税”分开显示,除了燃油税,机场税也“不容忽视”。如今,从国内出发,机场税都含在机票里面;但回国时,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有的国家把机场税打在机票里,有的却是在机场现付,出发前,可得挨个打听清楚。
2.当地交通事先安排
很多人对自由行的理解是:走到哪儿算哪儿,只要身边带足钱就行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把行程事先安排好,出国前就预订齐备,不仅可以省下不少钱,还可以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在外被人“宰”的风险。
3.酒店有无早餐
与随团旅游不同,自由行的酒店价格看似较贵,但却是“实价”。唯一需要留心的,就是问清楚酒店价格里是否含有早餐、机场接送服务。
4.退房在当地拿不到钱
酒店更改比飞机更复杂一些。事先预订好酒店,钱是付给旅行社的,旅行社再把钱汇到酒店。如果到了当地,酒店出了差错没有预留房间,或者房间不符合要求,游客有权换房,但最好通过旅行社重新安排房间。如果实在不想叫旅行社安排,可以自己找房间,但退房的钱在当地是拿不到的,可以回来后向旅行社讨。如果酒店没出问题,游客自己想换地方住,就得看酒店脸色了。酒店实在不肯退,游客已经付出的钱便很难拿到。
5.当心去了回不来
有些国家,如日、韩、大部分欧洲国家讲明了不对中国公民开放自助游,只发放团队旅游签证,不发放散客旅游签证。这时,就必须“团进团出”,擅自脱离团队“自由行”,单独回来,即使在签证有效期内,也可能在他国机场被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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