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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公支回老家 女子和小三同居怀孕

未知 2015-09-17 14:37
 
把老公支回老家 女子和小三同居怀孕
 
钱江晚报2015-09-16 19:12.
 
 
对“小三”只能道德谴责?
 
NO!当“小三”还可能被判刑
 
插足别人婚姻,不但同居还有了小孩
 
镇海未婚“男小三”因重婚罪被判刑
 
本报记者 邵巧宏 本报通讯员 巍子 
 
传统观念中,插足别人婚姻,总是不道德的。而对于“小三”虽然原配们会气得牙痒痒,能做的也就是要么闹,要么斗智斗勇击退“小三”。 
 
那么对于“小三”,难道只有道德上谴责,在法律上,是不是就真的没辙了呢?
 
近日,镇海一名“男小三”虽然此前没结过婚,但因他插足别人婚姻,不但同居还生下孩子,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刑。同时,女方也因重婚罪被判刑。
 
把老公支回老家
 
女子和“男小三”同居并怀孕
 
三十多岁的单身汉丁波和已婚女王芳都是外来在甬务工人员,2013年9月,在高桥的一个舞厅两人相识了。聊天之后他们还发现,原来他俩都住在同一个小区,于是彼此的好感又多了些。
 
在相处中,王芳跟丁波倾诉,丈夫对她不好,脾气也很不好,动不动就动手打她,王芳说她每天都过着心惊胆战的生活。
 
看着王芳泪眼朦胧,更激起了丁波的保护欲。一来二去,两人很快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 
 
然而,丁波知道王芳始终是有夫之妇,再说两人经常在一起,他担心如果被王芳老公知道了,这事就闹大了。
 
看出丁波的担忧,王芳随即想了办法,拿出2万元给老公马啸(化名)让他回江西老家把老房子修缮修缮 。
 
马啸也没有多想,拿着钱就真的回老家修房子去了。支开了老公,王芳很快就搬到了丁波的暂住房开始了同居生活。
 
2013年11月,丁波接手了一项工程,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附近,王芳也跟着他一起过去了,而此时,她已怀孕。当丁某的工友们询问王某时,丁波就呵呵地回答:“她是我老婆。”
 
回到宁波发现老婆不见了
 
着急的丈夫报警了
 
因为马啸被支取修房子需要大半年时间,丁波和王芳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着。去年2月,马啸从老家回到宁波,家里找不到妻子王芳的踪影,电话也联系不上。怕出什么事的马啸随即报案。
 
然而马啸没有想到的是,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王芳并没出什么事,而是跟其他男人同居了,还已经有了6个月的身孕!
 
被警方找到的王芳自知避无可避,于是主动提出与马啸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写道:“丁波和王芳需要支付马啸3万块钱,马啸便答应离婚。”
 
王芳和马啸谈条件,“我先给你2万,等正式离婚了,再给你1万元”,马啸同意了。
 
然而,当马啸和王芳一同回江西办理离婚手续时,由于家人的介入,马啸翻悔了,并要求王芳引产。
 
“他叫了家里人过来,他妈妈非逼我把孩子引产掉,我不同意,拼死反抗,当医生询问我的意见时,我并没有同意,后来引产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而因为谈不拢,王芳和马啸离婚的事也就一直拖着。后经相关部分多次协调,去年年底,他们在老家民政局协议离婚。
 
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同居
 
未婚“男小三”被判重婚罪
 
因为移情别恋夫妻双方谈离婚,这事看起来只是家务事,但事实上,丁波和王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随后两人被检察机关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如果说,王芳已经结婚还跟丁波生孩子犯了重婚罪,这个倒不难理解,但丁波是未婚,怎么还犯了重婚罪了呢? 
 
办案的张法官说,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同时根据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补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以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这也就是说,重婚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像王芳这样结婚了还和别人同居或结婚;而另一个情况就是丁波这样,就算你是未婚,去当“小三”插足别人婚姻,和人同居,也算重婚。
 
因此,镇海法院审理认为:丁波在明知王芳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以夫妻名义和王芳同居生活,并生育有一个女儿,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
 
近日,镇海法院作出判决,丁波、王芳两人重婚罪名成立,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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