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为深刻汲取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和各类重大事故教训,省委、省政府决定3月底前,在全省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集中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开采矿产资源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条款规定,依法依规打击盗采资源、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凡属地发生私挖滥采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其他责任的人员,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山晚)
编 辑:张怡 责 编:王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