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新规实施近两月 记者走访看变化
未知 2019-10-29 10:45
机动车年检新规实施近两月 记者走访看变化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公安部发布新版《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动车年检内容也做出了新的改变。新规实行至今,机动车查验具体在哪方面做出了调整?10月28日,山西晚报记者走访了山西车管部门。
最大的变化是如果审验不是车主办理,可用送检人身份证。车辆年检时需要提供送检人身份证明,不再要求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谁去审车就需要谁带上身份证。其次,提供的送检材料有了新要求。除了行驶证、交强险单、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以及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进行网上核查,送检人还需要提供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以及尾气排放检验合格报告。
新规实施后,严查大吨小标。对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所有货车,进行整备质量查验,整车质量不合格的货车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通过年检。平板自卸半挂车不能通过年检,机动车查验规程(GA8012019)做出了明确规定,车辆运输挂车(包括中置轴挂车、半挂车)的后部不应设置有可能用于载运车辆的可伸缩的结构。这标志着平板半挂车已经无法通过年检,而驾驶未年检的车辆,已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现在,年检全程需要视频留痕,遏制非法过检。民警和车辆检验员都要佩戴执法记录仪,检测过程全程留痕,同步至公安部网络。视频痕迹上传到公安部网络后就无法修改,其间会有督察人员抽查,以防检验员和黄牛串通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如果发生车辆不合格的情况,需帮助车主维权取证。有部分车辆年检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在出厂时就是不合格的,对此,新规指出车管所有义务告知车主依法维权并做好取证工作,同时如实详细记录车辆生产信息和初步调查信息,将企业的违规行为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信部报备。
对于广大车主关注的改装问题,新规中也明确规定,可适度改装,但需尽快换新行驶证。在保证不改变机动车主体结构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加装、改装行李架,但要保证不超过300mm高度。在不改变车身宽度的情况下,可以加装踏板、保险杠以及更换散热面罩和轮圈式样,但轮胎规格不得改变。车主在完成改装后,需要尽快到当地车管所进行新行驶证的更换及申领,以免出现车、证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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