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处罚也可更温情些
未知 2015-04-16 14:20
前不久,一则题为《高速违章可合法免费销掉了,赶紧告诉小伙伴们吧!》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文中详细地告知了如何操作,还温馨提示了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销掉的机会。这样的“福利”让不少网友心花怒放。即使是没有车的人们,也纷纷转发给自己有车的亲友,希望能够切实帮到他们。最终,经过证实,这是一则假消息,我省目前并没有此类政策。
查证了一下,原来全国目前只有浙江省明确针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推出了一些“减免扣分”的政策。这项服务只针对浙江省内车牌号,驾驶证必须是浙江省内核发,适用范围也必须是发生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并且要求违法驾驶人在浙江公安网进行驾考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合法销分。仅适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12分的浙江本地驾驶证,每个驾驶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这样的机会,而且必须是4分以下的违法。些许失望之余,反思为何这样的消息能广为流传?无他,人们期待更温情些的交通违章处罚。
首先要说明的是,交通违章肯定是不对的,就应该接受处罚。可是“一刀切”式的罚款、扣分能起到多大的效果?看看街头乱停乱放的车辆如痼疾般依然存在就可知一二了。其实,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处罚的初衷是警示、教育、震慑、预防、规范,让人们守规矩,减少违法行为,避免或消除违法行为造成的妨碍、危害或其它不良影响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只有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给人们不断灌输交通法规,强化公民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减少违章行为。浙江此项措施正是在遵循依法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大多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在治理交通违规行为时注重罚款与教育并行,如果是初犯,可以接受半天安全教育代替罚款。有专家提出“阶梯式罚款”,即司机每一个年度的违章中,前一两个可以不罚或轻罚。因为每个司机都会有“无心之过”,若是情节轻微的交通违章行为,执法部门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教育,那么,一些交通违章行为就可避免,监管也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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