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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列入以房养老试点 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

未知 2016-08-24 20:44
来源:山西晚报李飞飞 席悦
    中国有句老话,“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2014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展为期两年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外界俗称的“以房养老”。
    两年过去,“以房养老”试点期限已至。中国保监会日前又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的部分地级市。按此规划,太原市列入“以房养老”试点。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已经开始研究制定“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
    一个老人的养老故事
    8月23日上午,太原市漪汾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旁的树荫下,61岁的乔阿姨正在乘凉。乔阿姨每天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除了在家休息,她的大部分时间都会在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度过。
    说起社区的养老服务,乔阿姨瞬间就打开了话匣子。“我们小区的养老服务挺好,社区里的老人一到60岁,社区工作人员就会给我们办一张一卡通,这张卡可以在食堂吃饭、去超市买东西、交水电费,而且用这个卡还可以打折。”
    记者了解到,这个面积不大的小区老年食堂,每天都会为超过100名老人提供早、中、晚餐。由于养老服务中心是政府投资建房,食堂是不收房租的,所以菜品要比外面便宜很多。“我的右腿和左臂都受过伤,不能做太剧烈的活动,每天就在这里坐一坐,晒晒太阳、和老朋友聊聊天,然后去超市买点东西。”乔阿姨说。采访时,记者看到,为了帮老年人将重物送回家,老年服务中心还配备了小型太阳能电动车,可以免费帮老人送货。
    乔阿姨目前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女儿新买的房子也即将可以入住,将来乔阿姨可能会搬入女儿的新房。“这套漪汾苑的老房子估计就不住了,我现在也没想好是把它租出去,还是怎样。”尽管社区为老人们提供了很多贴心的服务,但乔阿姨总觉得,如果在养老的同时还能有增加养老收入的方式,或许会更好。“我们院不少老人都有好几套住房,大多数都用于出租,以收租金的方式进行养老。”乔阿姨告诉记者,她希望自己晚年生活质量能高些,对于养老,她对国家能否出台更好的方式很期待。
    一个群体的养老方式
    太原市民政局官方数据显示: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5%左右,老龄化比例居全省之首,太原将是我省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2016年太原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68.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7%。伴随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养老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太原市的主要养老方式为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太原市民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家庭养老占主导。”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养老一般是指老人在家安度晚年,由儿女赡养。家庭养老的优势在于能够满足老年人“儿女孝顺,含饴弄孙”的晚年梦想。同时,家庭养老还可以降低社会成本。“但家庭养老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子女数量少、子女不在身边、子女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等,都使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面临着冲击和弱化。”该负责人说。
    目前,太原市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正在兴起,虽给社区的老人提供了一些便捷,但形式较为单一,多数仅为方便购物、方便健身等。
    此外,太原市还有一些老人,他们选择走进专业养老机构进行养老。但是,根据太原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太原市目前月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3%,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占77%。在记者采访中发现,一部分老年人都表示,由于养老院价格较高,所以在自己能照顾自己的情况下是不会选择机构养老的。
    有调查显示,愿意进入养老机构接受养老服务的老人并不多,更多的老人仍希望留在自己的家中、留在长期居住的社区安度晚年。
    但是以往房子主要用于老人自住,无法变成养老收入,如出租或出售又不能实现“居家养老”,如何能把最主要的家庭财富——房产,变成“活钱”,既保证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又能增加养老收入,这对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新的课题。
    以房养老提供了新型养老解决方案
    那么,还有没有其他的养老手段可以供老人们选择?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后了解到,包括“以房养老”保险在内,目前世界上至少有30种以上的“以房养老”模式,涵盖金融养老、集中养老、换房养老、托付养老四大类。
    而国内正在试点的“以房养老”保险,也叫“倒按揭”养老,正在为部分老年群体提供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增加了一种可能的养老选择。
    “以房养老”保险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其操作方式是:老年人通过住房反向抵押的方式,从保险机构领取养老金,并且可以继续保留房屋居住权;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则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者。
    简单来讲,就是老人将所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但继续拥有房屋占有权。老人不需要搬离,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与其他出售或租赁房屋获取养老金的方式相比,这种方式对老年人生活环境、方式的影响最小。
    而保险公司会根据房产情况,每月支付养老保险费用。老人百年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
    这种模式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目前在美国日趋兴旺。但在国内,这种养老方式还属于新鲜的舶来品。两年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这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就曾表示,“以房养老”模式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以房养老”保险可以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
    政策未出台,市民持观望态度
    两年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推出这一模式的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
    这个模式看上去挺美,但现实中却表现出不被市场接受的一面。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6月28日,以上四个城市,投保仅60户、78人。
    如果要在太原试点,太原人又会如何看待以房养老呢?
    记者随机在街头对33名50岁以上市民进行了采访。通过采访发现,有24名市民表示没有听过“以房养老”,另外9名市民虽然听说过“以房养老”,但对具体政策并不是很了解。在受访者听过记者对“以房养老”简单的介绍后,市民都纷纷表示“对这一新兴事物持观望态度”,有的市民则明确表示:不会参与“以房养老”。
    “房子是自己奋斗多年买下的,现在有2000元左右的养老金,平时的开销也够了,如果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确实可以拿到养老金。可人没了,房子也就没了,拿什么留给孩子呢?”市民李女士说。
    综合市民的回答,记者发现,市民不考虑“以房养老”政策主要原因是:将财富留给后代是受访者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养儿防老”在受访者心中远比“以房养老”靠得住。“目前我国的保险行业还不是很成熟,‘以房养老’政策也是刚刚开始推行,不知道这种养老方式怎么样,也许政策成熟之后会考虑吧。”不少受访者表示。
    王先生是一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推广部门负责人,他表示,在以房养老的过程中,房价出现上涨或者下跌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这是以房养老应该考虑的非常重要的问题。此外,他认为,越是二三线城市,人们对新观念的接受程度越低,所以在太原推广以房养老并不乐观。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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