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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文关爱留守儿童 不满16岁不得单独居住生活

未知 2016-07-18 20:48
来源:山西青年报
原标题:不满16岁不得单独居住生活
13日,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
 
不满16周岁不得独居
 
《实施意见》提出,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人。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分类进行救助保护。
 
确保不因贫困失学
 
有关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 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源头减少留守儿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农民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微评:关爱留守儿童不是仅仅停留在文件上,而是落在实处,落在每一位留守儿童身上。“一个都不能少”是国家对他们的态度,让他们享受关爱,生活学习有靠,是政府对他们的承诺。卢亚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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