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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将严查环保和食药职务犯罪案件

未知 2016-01-27 12:55
太原将严查环保和食药职务犯罪案件
时间:2016-01-27 01:28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1月26日,太原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太原市检察院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法律监督行动,重点严查九种环境保护和六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管中的渎职侵权、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太原市检察院将针对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中,严肃查办九种渎职侵权、贪污贿…
    
    本报讯 1月26日,太原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太原市检察院将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法律监督行动,重点严查九种环境保护和六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管中的渎职侵权、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太原市检察院将针对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中,严肃查办九种渎职侵权、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一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二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三是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是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五是违法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六是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七是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八是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九是利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在食品药品执法监管环节,将重点依法查办以下六种渎职侵权、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一是违法发放食品药品许可证照的;二是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三是伪造食品药品合格检验结果和动植物检疫结果,对应当检验的食品药品不检验,以及错误出证、延误出证的;四是因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五是食品药品执法监管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六是利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管职权,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苏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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