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县级政府办事机构将被撤销
未知 2015-07-02 14:23
时间:2015-07-02 10:23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7月1日讯(记者 贠娟绸)《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方案》明确,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nbs…
本报太原7月1日讯(记者 贠娟绸)《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方案》明确,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
《方案》提出,市级政府驻太原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报省政府审批后可予保留;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外省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在外省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减至一个办事机构;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外省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改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定位,向促进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管理服务、改进与驻在地政务联络沟通等方面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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