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未知 2015-05-30 17:55
是我国唯一入选的省会城市
本报太原5月29日讯(记者 王秀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1部委日前联合公布了143个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太原市榜上有名,是我国唯一被列入示范区的省会城市。
据悉,此次“示范区”评定主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方面,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有明显成效;二是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方面,森林覆盖率、“三化”草原治理率、河湖生态护岸比例、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城市建成区绿地率、风景名胜区占陆域面积比率等指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同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方面也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太原市已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3365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1738.1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828.4公顷;已建成综合性公园31个,专类公园11个,带状公园5个,游园、广场156个,街旁绿地116块,初步形成了“一轴双区三楔多廊多园”的绿地系统。
据太原市住建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列入示范区的市、县将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现有渠道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和政策倾斜,并允许整合国家预算内投资等各项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发挥资金综合使用效益。这些政策的逐步推进和实施,将对太原市今后的生态保护与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