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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个人住房贷款新政出台

未知 2015-05-05 10:47
●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5倍●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二套房贷,按有关政策比照首套房贷执行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张珍)今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了解到,山西近期制定出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明确了太原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照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出台的相关方案,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5倍;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二套房贷,有关政策比照首套房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
   对于太原市以外的山西地区的房贷新政,目前尚未确定。
   按照通知,山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将以不突破本方案确定的最低标准为原则,结合客户的贷款情况、信用状况、收入水平及其他因素,具体确定实际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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