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整治“城中村”社会治安
未知 2015-04-02 18:13
注重依法解决问题 列出七大任务清单
本报讯(记者 郭晶)着力开展“城中村”治安整治工作,关系到全省社会治安整体状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关系到平安建设的整体成效。4月1日下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中村”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围绕七大重点整治任务开展:加强“城中村”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重点是打击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采取违法犯罪手段,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或组织建设;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地痞流氓等黑恶势力;在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中,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拆迁、雇凶暴力拆迁,或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等。加强“城中村”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收集地域性、团伙性或流窜性案件线索,通过联合用警、协同作战等措施,坚决摧毁活跃在“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团伙。加强“城中村”制假贩假、收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是严厉打击整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和生产各种生活资料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做好摸底调查、信息录入和登记办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登记率。加强“城中村”“九小场所”整治,严厉打击以开办娱乐场所为掩护组织容留吸贩毒、卖淫嫖娼的犯罪团伙,依法查处从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的场所。加强“城中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居住在“城中村”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病人等逐一落实帮教措施、责任人,努力减少因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各种案(事)件。加强“城中村”消防、危爆物品等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多等问题,努力遏制“城中村”火灾多发、高发的势头。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城中村”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解决各类治安问题、推进平安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作为回应群众期待、落实为民要求、开展为民服务的有效途径,注重全面细致摸排,注重多措并举整治,注重依法解决问题,坚持将“城中村”治安整治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坚持将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全省实施“六权治本”、保障“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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