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章:反腐三招
未知 2016-10-06 09:12
来源:法治学术
反腐声音渐强,但招数不见。今日突发奇想,献出三招。
一、死刑特供
死刑在中国尚未废除,但从司法判决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官场已逐渐废除。官员犯下腐败大罪,要么给个徒刑,要么给个掺假的死刑(死缓)。再恶的大贪,再烂的大官,收获死刑立即执行的,极为罕见。所谓“死刑没废除”,仅适用于民间。即:老百姓犯了罪,死刑还是照用不误。
官场无死刑,对反腐有害无益。刑法明确规定了腐败犯罪的死刑,刑事司法却为了可怜贪官、保护高干、纵容巨腐而舍弃不用,不仅法律的权威得不到保证,治腐反腐的效果也大打折扣。不管贪多少、占多少,都死不了,至多是终身监禁。狱中、狱外表现积极一些,就会早出来,照样逍遥,说不定还会复职,重新走上仕途,继续腐败。即便是死缓,表面上看是判了死刑,字面上也是“缓期两年执行”,但两年之后真要执行吗?并非如此。据中国现行刑法,“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亦即只要在缓期内不故意犯罪,命就可续。所以死缓的真正表述应该是“缓期两年再看”,有可能执行,也有可能保命,就看“死刑犯”想不想要命了。除非是活够了,不然没有人愿意寻死。所以,死缓也吓不住贪官,反而可能会激励腐败。
由此我想起了所谓“特供”。烟酒肉菜什么的,都有专供或特供的。不是供给普通百姓,而是供给领导干部。没有吃过激素或者什么精的肉,没有打过农药或者注过什么剂的菜,特供给高官,喂养他们,便于有精力有精神去玩权术、搞贪腐。而把那些不自然的,全部推给老百姓,祸害全民健康。这一思路,可拿来用于反腐。把真正的纯粹的死刑特供给官场,让领导干部专用,实行“死刑特供”。凡是按照刑法规定够得着枪毙的,一律执行死刑,绝不含糊,有一个除一个,全部“特供”。而把那些假冒伪劣的死刑(死缓)留给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在人民中率先废除死刑,而不是把这一试点留在官场。直到官场基本干净了,官员基本老实了,干部队伍整体上廉洁了,人民群众真正认可了、满意了、放心了,再彻底废除死刑,取消“特供”。
二、权力普查
长期以来,反腐败都是被动进行。有检举的、举报的、揭发的,才有可能启动反腐程序,展开调查。这算正常的,暗藏的可能是对这些线索性材料视而不见,采取“选择性反腐”。所以,近些年来,情妇反腐越来越流行。国家专设了纪检监察部门,很多时候却顶不过一个官员的小三,这是对反腐的极大讽刺。
从查出来的腐败案例来看,凡是倒台的官员,几乎都是“边腐边升”,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没有干净一天。未出事之前,一副“党的好干部”模样,一个“人民的好公仆”形象,但落水了,扯出那么多腐败故事,才发现这是一个大坏蛋,要多坏有多坏。这说明,隐藏的贪腐官员不在少数。民间所谓“没有不贪的干部”,似乎应正视起来,不能不信。极有可能的是,查一个,倒一个。当然人们不愿意看到这种悲剧,还是期望有好干部的。然而,单靠被动式反腐、选择性反腐,是反不干净、打不利索的。按下葫芦浮起瓢,今天挖出一个大蛀虫,明天再有情人大曝光了,才又整出一个来。如此反腐,该贪的还是贪,自我感觉安全的侥幸官员,铺天盖地。只要在任没人捣乱,就万事大吉地自然待到退休。像这样的官员,祸害了一辈子,却查不着、抓不到,岂不是反腐的巨大漏洞?
我国有人口普查、经济普查之类的“普查”制度。普查虽然难免有漏,但总体上毕竟是来了一场大盘点。以妇女普查为例,漏网之鱼不是没有,但一旦查到谁违法违规怀孕了,有关部门是说一不二的,不管什么人性人命的,格杀勿论,除非靠腐败交易逃脱,不然胎命必定难保,悲惨至极。这种“普查”的思路,反腐为何不用?反腐要变被动为主动,就要实行“权力普查”,让所有掌权者在阳光下掌权,而不是暗箱操作。腐败说到底是权力没有制约而被滥用,反腐就是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对权力的滥用进行制裁。权力不去普查,怎知有无滥用?单靠被动式、选择式反腐,如何解决那些不计其数的“腐败黑数”?因此,国家应改革纪律检查委员会,不仅是“纪律检查”,更要进行“权力检查”。成立权力普查委员会,对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普查。别怕成本,人力没有问题,很多正义感的失业大学生正愁没工作呢,全部招进来;财力也没问题,把现有的公款糟蹋数额减少哪怕是一半,也足以支撑一次全国性权力普查。权力普查,可首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中进行试点,一个个查,晒出所养的宠物、二奶,晒出所开的公司、名车,晒出所办的国籍、户口,晒出所占的绿地、豪宅,只要有信心,一定会查出一些屠害、毒害人民的大老虎来。必要时设立中国诺贝尔举报奖或者国家最高举报奖,重金奖励提供腐败线索的功勋人士(如二什么、什么三等)。若谁在权力普查中存在腐败问题,一律实行“死刑特供”,必杀无疑,不能眨眼。通过权力普查,让中国官场的真相大白于人世间、全世界。这显然是反腐的一个好招,不信试试看。
三、党校改牢
中国有一种学校,叫党校。依其本意,这里是专门培养、培训领导干部的。定期不定期的,总有一批干部进去学习、轮训等等。照理说,“党校是个好东西”,让广大党员干部进去洗洗脑,清理清理思想,出来后好好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可是,党校真的有如此功效吗?有没有人进去“学习”只是听听课、喝喝酒、笼笼人脉、出去玩玩的?此前曝出一些大党校的大干部课都来不及听,去某地豪赌,这又是一股什么风景?党校的硬件设施越建越豪华,有的据说是“超五星级”的,这又给那些去“学习”的领导干部一个什么信号?学习归来,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呢,还是继续挥霍糜烂、铺张浪费呢?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党校的期望很高,党校就是要“改造”干部的,如同监狱改造罪犯一样才是。进去学习一次,就是要“关起来”,去改造一次,反省一回。再通俗地说就是,党校学习,是去修养的,不是去休养的。只是进去象征性地听听课,再找人应付性地写份千篇一律的“学习总结”,这算哪一出?
进党校,就是去改造。既然如此,党校就不该是现在这样。依我看,要真正反腐,就得把党校撤销,全部改建成监狱。监狱是改造人的好地方,那里,虽然不是万能,狱中腐败暂且不谈,但至少可以让人出来后大都知道“悔过自新”、“重新做人”。那里,也远没有党校的待遇好、环境美,但至少可以让人进去后体味到狱中之教、牢内之诲。这一特异功能,可以拿来用于反腐败,即“党校改牢”。要么,把党校完全按照监狱化改造,实行监狱化管理;要么,把监狱扩建,用作党校。让党员领导干部进去后,享受最普通犯人的待遇,一起吃住,一起操练,面对墙壁,深刻反思和检讨,认真学习和改造。改造期限,可以根据党校学习期限而定,该一周一周,该一年一年,别打折扣。那里,面对了墙壁,可能就会免除了枪毙,只要改造得好,回来后真正履行公职,为人民服务。“党校改牢”的反腐之招,不是反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恰恰相反,是让他们更好地学习改造。改造得好,就是一个好干部;改造不好,宁愿继续腐败的,在权力普查中出问题、露现形的,就要依法惩治,该回笼的一定回笼,那时就不是党校学习了,是真正的监狱改造;该死刑特供的,就要及时确保特供到位,绝不拖沓。
这三招,做起来一点都不难,相信中国办得到。
2013年1月23日一气(呵成)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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