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来自网络)
中国法治客户端 因垂涎女友闺蜜的美色,一男子兽性大发,不顾同居女友的再三劝阻,当面欲对其闺蜜实施奸淫。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性质恶劣的强奸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袁某今年30岁,到了而立的年龄还没有结婚,整天游手好闲,为躲避父母的唠叨,独自一人从外地至锡城打工。一段时间后,不甘寂寞的他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21岁的老乡季某。虽然年龄差距挺大,不过从同一地过来的两人有很多共同语言,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租房搬到一起居住了。
季某有个好朋友佟某,今年20岁,两人是多年的闺蜜,无话不谈。自从季某结识了袁某,自然也经常他带出来参加姐妹的聚会。这天季某和佟某一个共同的朋友过生日,邀请大家出来玩,袁某闲来无事在家,也就一起过去。因为玩的特别开心,直至凌晨两点聚会才结束,佟某喝了不少酒,时间又很晚了,季某就把她带到自己家里休息。
到出租房以后,两人将佟某扶至侧卧休息,季某就去洗澡了。袁某到客厅倒水时,看到侧卧的房门没有关上,偷瞄了一眼躺下的佟某,见她年轻貌美,身材凸凹有致,竟然顿时兽性大发。趁着女友正在洗澡,袁某潜入佟某的房间欲行不轨。此时佟某并未睡熟,发现之后强烈反抗。
隔壁的季某听到后赶紧跑来,见到这一幕觉得羞愧难当,立马呵斥阻止自己的男友。可谁知袁某并没有因此作罢,反而恶狠狠地对女友拳打脚踢,让她离开房间不要插手。气急败坏而又无计可施的季某只得逃离住所。佟某继续嘶吼推搡,袁某见她仍不服从,就揪住她的头发,殴打她的头部。
面对强壮的袁某,强行反抗不成,佟某谎称要去卫生间,趁机躲在里面。可谁知袁某色心不减,竟然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威胁佟某,反抗过程中的她被划伤了手臂。备受惊吓的佟某最终还是没能逃脱,被强行拽至房间遭到袁某奸淫。
滨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强奸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五年。
徐克兵、吕曼(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