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村官不打会质变为群众身边的“老虎”
未知 2015-03-03 09:27
来源:山西晚报
17岁参军,除了5年的军旅生涯,交城县天宁镇西汾阳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大的主要生活轨迹都在西汾阳村。他先后做过治安员、承包过铸钢厂,直至村委会主任、村支书一人兼。张大上任伊始,很快就将一个散乱的村带成了五星级支部的村,但是在他做出成绩的同时,在其周围聚合了一个利益小团体,直至最后违法乱纪,走上了一条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3月2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针对张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省纪委剖析认为:当前,农村基层选拔“能人”“强人”治村,虽然能稳得住阵脚,能办成事,有其有利的一面;但如果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力的查处和纠正,不仅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现实中,如果这类“苍蝇”村官不打,时间一长,羽翼一丰,就会质变为群众身边的“老虎”,其危害更直接、更大。因此,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
○主要案情
张大,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山西省交城县天宁镇西汾阳村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79年至1984年在河北服役,服役期满回村后,曾任村治安员、村办铸钢厂厂长,1997年当选村委会主任,1999年至2013年任村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西汾阳村被交城县委评为五星级支部后,2012年3月张大被任命为天宁镇党委副书记。
张大担任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期间,在配合县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费用补偿时,受村民×××委托,办理其承包牛场土地附属物的补偿事宜,补偿到位之后,张大以打点相关人员为由,将全部补偿款××万元中的××万元据为己有。通过伪造大棚拆迁赔偿花名,套取大棚赔偿款××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4月20日,交城县纪委给予张大开除党籍处分,并撤销党内职务,取消副科级待遇。2014年1月交城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大有期徒刑12年。
○案件剖析
作风霸道集体决策形同虚设
张大多年霸道的作风,主要体现在村两委班子的议事决策中,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大事,他都绕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的集体决策形同虚设。即使有时上会,他的决定也无人敢提出异议,村务公开也不规范,村里的事情基本是他一人说了算。如在修建过境高速公路、国道以及企业建厂过程中,一人暗箱操作,私自将500亩耕地用于非法取土,严重破坏了耕地,而村集体也没有收到一分钱,引起了群众对他的质疑。在他一手遮天的治理下,西汾阳村积累了大量的矛盾,群众质疑不断、上访不断,导致一个五星级支部的村,成了一个信访矛盾突出的城郊村,严重影响全县的社会稳定。
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之后,重大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本应由村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但这些制度在张大的强势面前成了摆设,许多工作不仅得不到群众理解和支持,还使群众产生了抵触情绪。
欺压百姓地方监管成了空白
张大性格强悍,后来担任村治安员的经历又让他更加迷信暴力的力量;而长达15年的“一把手”任职时间,更加剧了他霸道的作风。据村民反映,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张大经常打击村内任何敢于反对他的人,以治安联防为由,在村里建立了100余人的治安队,从此,张大在村里更加有恃无恐、说一不二,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俨然成了西汾阳村的土皇帝。
2008年12月,西汾阳村两委换届期间,竟然发生了治安人员殴打竞争对手的事情,此事原因虽未查明,但最后还是村委赔偿了这二人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了事。2012年2月15日,一村民与张大发生矛盾,半夜家中玻璃被砸、大门被贴白纸、汽车被焚烧,虽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但未能破案。
更有甚者,因为利益冲突,曾发生过张大命人把自己本家叔叔家的玻璃全部砸碎的事,吓得老人头戴铁锅,浑身发抖。少数村民不听话,被砸玻璃、点花圈、点汽车,这些事情不一而足。往往报警还查不出任何结果。村民都认为张大是“手眼通天”的人,只能敢怒不敢言,奔走于各级信访部门寻求公道。村民们甚至激愤地质问:这样横行霸道难道真的没人管了吗?
与民争利私欲熏心沦为囚徒
早在1999年就有村民反映,张大偷卖村里东渠上柳树获利,但在有关部门开始调查时,村委突然失火,财务账目也全部被烧毁,交城县公安局就此事进行过调查,一直没有侦破,此事随后也就不了了之。
后来张大变本加厉,2007年,利用307国道改线建设占用西汾阳村土地的机会,以打点机关领导为由,侵占村民补偿款,通过篡改伪造补偿花名表的手段,侵吞集体财产。根据西汾阳村会议记录显示,2007年关于307国道改线工作村委召开过3次会议,但一次也没有提到关于大棚拆迁附属物补偿问题的议题。霸道的作风、监管的缺失,使张大在违法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本报记者 李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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