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江苏网
据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报道,姚文利至今还在潜逃,这位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新圐圙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在涉嫌枪杀同村4名村民后携枪潜逃。记者赴当地采访得知,事发后,当地政府已抽调专人及特警日夜守在村中。遇害者家属、上一届的村会计和一名上了“杀人名单”的村民更是被作为重点保护对象。(4月3日中国网)
乍看这条骇人听闻的新闻,不禁让人胆战心惊。因不满村民举报,竟拟“杀人名单”,遂将4人带入山沟集体枪杀,至今仍在潜逃。这起惨案,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与村野恶霸何异?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担任村支书,甚至连一个党员的资格都不应该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村民去镇上反映问题的时候,镇上有领导甚至曾间接地警告过他们,“要是非要把姚文利告进监狱的话,那你们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试问,这还是为民做主的“青天衙门”吗?还是情系群众的人民公仆吗?
这起村官枪杀血案的惨剧,从根本上而言是因为两大问题作祟。一是村官入口把关不严,能当选村支书,必然是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而姚文利曾被判刑,这样的人不但入了党,更不能担任村支书,既能违规当选,不就是有人在那里“撑腰”?如果没有当初“引狼入室”的“始作俑者”,何来后面的雇凶杀人灭口?二是纪律检查部门难辞其究。村民举报过后,不仅没有深入调查,还被某些领导间接警告。既然枪杀,那么枪从何来?公安相关部门是否失职?如果没有在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上“掉链子”,如此惨剧何以发生?
村官腐败并非孤本,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者频出,截留公款、非法占有之人常有,巧立名目、乱发补贴也不在少数,甚者,称王称霸,横行乡里,甚至不计后果铤而走险,开枪杀人。我们都知道,村官作为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代言人”,应该时刻牢记党和国家的重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解决好,积极为他们谋福利,带领村民走上致富之路。而不是通过手中的权力对村民进行欺骗和压榨,更不能拒绝村民举报而伺机报复。
在反腐败中,实名举报是一条十分重要的途径。正因为如此,中央才对实名举报高度重视、支持和鼓励。而这样的案件,不正是公开叫板?如果没有一系列撑腰行为,如果不是因为案情重大,以致于“威胁”到了他的“生存”,一个小小的村支书,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这样的案件,如果只办一个村支书,能够从根本上动摇“根基”?能够起到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正因为如此,笔者想在这里说:
顺藤摸瓜的时候到了,必须严惩凶手,并查清村官杀人背后的撑腰者,将反腐执行到底,还农村一片纯洁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