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太原37中校长公款旅游受处分
未知 2016-09-12 09:03
来源:生活晨报
太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在省纪委、太原市委的领导下,太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以下通报5起典型问题:
太原市体育工作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朱渊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
2016年清明期间,朱渊与单位部分人员两次使用单位公车,参加副队长黎秋梅亲属的吊唁出殡仪式。且在发现黎秋梅违规收受单位部分职工9600元礼金并宴请答谢的问题后,制止纠正不力,负有主体责任。朱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黎秋梅因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体工队工会负责人孙喜乐因擅自通知单位部分职工为黎秋梅上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学校党总支书记兼校长李文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2015年11月14日至16日,李文与校办公室副主任白志瑛、政教处副主任温建宏带领本校教师赴天津培训。其间,擅自改变培训行程,一行52人到天津威尼都、佛罗伦萨小镇等地购物游览,并公款报销费用7010元。李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志瑛、温建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尖草坪区汇丰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来永革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
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来永革欺骗组织,开具虚假证明,以到部队回访新兵的名义,到湖南张家界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5天。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拒不承认公款旅游的违纪事实。来永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小店区北营街道农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连菊芬大操大办婚庆问题。
2015年11月15日,连菊芬在办理儿子婚宴时,违规开设酒席42桌,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连菊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北营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渊学,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北营街道纪工委书记张震分别受到诫勉谈话。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赵尚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经赵尚智批准,民营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违规给10余名在编职工发放午餐补助和公务补助共计24520元。赵尚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2016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太原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深刻汲取以上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教训,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吴政隆同志“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件事一件事抓,持之以恒,习惯成自然”的批示要求和太原市纪委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松、不让步,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担当、敢监督,提高发现问题、固定证据、严查快处的能力,对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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