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通报我省4起典型案例
未知 2016-05-05 08:4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通报我省4起典型案例
时间:2016-05-05 00:20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5月4日,中纪委通报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案例,其中涉及我省的4起。 1.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马玉明等4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经理吕建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吕建…
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5月4日,中纪委通报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案例,其中涉及我省的4起。
1.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马玉明等4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经理吕建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吕建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超面积16.5平方米,同时多占用1辆越野车,直至2016年1月19日被调查后才予以整改。经山煤集团纪委会议2016年2月16日研究,决定给予吕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该公司党总支书记李中平、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常向平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该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3.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机电动力部部长闫国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11月14日、20日,闫国强在其子婚礼前,以试菜为名分两次宴请同事及管理和服务对象13桌107人,并违规收受礼金3.56万元。经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2016年4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闫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长治市潞城市农经中心产权交易大厅原主任李德功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2015年12月,李德功违规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760元。经潞城市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德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免职处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农经中心主任霍卫斌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