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纪委将严查城中村改造腐败问题
未知 2015-11-06 17:10
太原市纪委将严查城中村改造腐败问题
太原日报 2015-11-05 09:31.
10月14日,市纪委出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推进城中村改造廉洁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本报记者就《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采访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
问:出台这一《意见》的初衷是什么?
答:2014年10月,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调研时,要求太原市要从城中村问题入手,倒查为官不为、治吏不严,甚至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狠刹“四风”、打黑除恶“三个高压态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专程到太原调研,强调必须严惩城中村腐败,以坚定的反腐决心和坚决的反腐举措,支持太原城中村改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政隆明确提出,要举全市之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市委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的要求,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作为打开城中村改造的切入点,把廉洁作为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利器。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该《意见》。《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城中村改造廉洁发展中的纪律保障作用。
问:本《意见》为什么要将“廉洁发展”作为城中村改造的总要求?
答:在当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一些人提出“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论调下,从严治党、从严执纪为我市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市城中村改造的生动实践,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有力证明了廉洁促进发展、发展必须廉洁。当前城中村改造正在全面推进,今后拆迁、重建、分配、回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还很繁重,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三个高压态势”,坚决把廉洁发展的要求贯穿到城中村改造全过程,一刻也不能松懈。
问:在城中村改造中“两个责任”如何落实?
答:“两个责任”的关键在于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就很难落实。城中村改造中,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拆迁、补偿、改造、回迁、招商等过程。党委对廉洁改造要总负责、负总责,特别是要落实“六权治本”要求,抓好事先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各级纪委要督促同级和下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在“两个责任”落实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在城中村改造中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造成群体访、越级访等较大影响的,市纪委要严肃问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着力打造一条上下贯通、层层负责、有效追责的责任传导链条,不断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保障推进城中村改造廉洁发展。
答:在城中村改造中,纪检监察机关还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人为本、激浊扬清,培育正能量、建构新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破解改造困局、助推廉洁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是坚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要严格执行纪律和规矩,强化对城中村问题线索的排查处置,对涉及全市170个城中村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度排查,特别是要对今年列入改造的54个城中村重点排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下大力气查处城中村改造中贪污贿赂,借改造之机侵占集体资产,插手工程建设、强包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开发商等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是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组织开展高密度、深层次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中央对山西省委班子作出重大调整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快速反应,露头就打,违纪即查,公开曝光。对全市城中村改造动员会之后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挺在最前沿。要把城中村改造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规矩,使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在思想上筑牢廉洁发展的理念。要以学习贯彻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重点对城中村干部及城中村改造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培训。要组织对2014年以来查处的城中村典型案件以及背后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要充分利用这些反面教材,分期分批组织城中村主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促进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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